郑州师范学院财务系统建设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郑州师范学院财务系统建设项目
2.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校长期以来使用天财财务软件进行财务管理工作,该软件在我校财务流程运转、数据处理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运行稳定且贴合我校工作实际需要。目前,现有的财务软件不具备网上审批功能,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财务业务量的日益增加,无法完全满足我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需要在现有的财务软件基础上开发增加网上审批功能模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此次我校财务软件功能模块的采购,符合上述第 1 点与第 3 点情形。
一方面,从技术的不可替代性来看,我校使用天财财务软件多年,已积累了大量与之深度绑定的数据,且校内财务流程、人员操作习惯等均围绕该软件构建。天财的财务软件采用了其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和专有算法,在数据结构、存储方式以及与我校现有财务体系的兼容性上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其他供应商的软件产品无法实现无缝对接我校现有的财务数据和业务流程,强行更换软件供应商将导致数据迁移困难、系统兼容性问题频发,严重影响学校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甚至可能引发数据丢失、财务核算错误等重大风险。因此,从保证数据完整性、业务连续性以及系统兼容性的角度出发,只能从天财这一唯一供应商处采购适配的功能模块。
另一方面,从保证原有项目一致性和服务配套要求方面,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功能模块,能够确保新模块与现有财务软件在功能上实现无缝衔接。天财对其自身软件产品的架构、功能逻辑以及我校的使用情况最为了解,由其提供新增功能模块,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集成调试,保障新老功能协同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对学校日常财务工作的影响。
综上所述,为保障我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稳定、高效运行,满足日益增长的财务业务需求,此次在现有财务软件基础上开发增加网上审批功能模块的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天财采购。请各位专家论证。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276000元。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郑州传之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26号正弘国际广场1号楼1812室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李正超 | 郑州师范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教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张国峰 | 郑州师范学院国资处 | 副处长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郝伟旭 | 郑州师范学院网络管理中心 | 主任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14日至 2025年11月21日
五、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师范学院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6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50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