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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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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部报津贴注意事项[2011-11-15][0]

    发布人:佚名 发布日期:2012-06-15 浏览次数:

    系部上报津贴注意事项

    一. 核对职工工号:

    1、 职工工号固定,教师工号一经确定除非是退休或调离,绝对不会改变。但一旦退休或调离,工号就会发生改变,那时如还要给该人做津贴,则一定要和财务处联系确认工号。请勿擅自启用原工号给其报津贴。

    2、 新增人员先增工号。系部如有新增人员,一定要确定其是否在财务津贴系统有工号,才能造进津贴里面,无工号者不能做进津贴(即表一)里,而应另行编制(如造进外聘)。

    二、姓名中间不空格。姓名为两个字的,中间不能有空格。如可以是“张三”这样的形式,而不能是“张 三”这样的形式。

    三、请表中的金额一致,一定要做到电子表和纸质表的金额一样。

    四、表格格式固定,给财务处的电子表格一定是excel表。而且请严格按照财务处设计的表格形式,请勿擅自改动其格式或删改表头项目文字。(此表格与教务处“表一”一样,标准表见背面)

    财务处

    2011.11.9